行業資訊
一、總則
(一)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,改善環境質量,防治環境污染,保障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,促進技術進步,制定本技術政策。
(二)本技術政策為指導性文件,提出了防治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的相關措施,供各有關方面參照采用。
(三)環境空氣中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細顆粒物主要有兩個方面:一是各種污染源向空氣中直接釋放的細顆粒物,包括煙塵、粉塵、揚塵、油煙等;二是部分具有化學活性的氣態污染物(前體污染物)在空氣中發生反應后生成的細顆粒物,這些前體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揮發性有機物和氨等。防治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應針對其成因,全面而嚴格地控制各種細顆粒物及前體污染物的排放行為。
(四)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的生成與社會生產、流通和消費活動有密切關系,防治污染應以持續降低環境空氣中的細顆粒物濃度為目標,采取"各級政府主導,排污單位負責,社會各界參與,區域聯防聯控,長期堅持不懈"的原則,通過優化能源結構、變革生產方式、改變生活方式,不斷減少各種相關污染物的排放量。
(五)防治細顆粒物污染應將工業污染源、移動污染源、揚塵污染源、生活污染源、農業污染源作為重點,強化源頭削減,實施分區分類控制。
二、綜合防治
(六)應將能源合理開發利用作為防治細顆粒物污染的優先領域,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,大力發展清潔能源。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應優先供應居民日常生活使用。在大型城市應不斷減少煤炭在能源供應中的比重。限制高硫份或高灰份煤炭的開采、使用和進口,提高煤炭洗選比例,研究推廣煤炭清潔化利用技術,減少燃燒煤炭造成的污染物排放。
(七)應將防治細顆粒物污染作為制定和實施城市建設規劃的目的之一,優化城市功能布局,開展城市生態建設,不斷提高環境承載力,適當控制城市規模,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系統。
(八)應調整產業結構,強化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,嚴格實施準入制度,必要時對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采取限批措施;淘汰落后產能,形成合理的產業分布空間格局。
(九)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濃度超標的城市,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,制定達標規劃,明確各年度或各階段工作目標,并予以落實。應完善環境質量監測工作,開展污染來源解析,編制各地重點污染源清單,采取針對性的污染排放控制措施。應以環境質量變化趨勢為依據,建立污染排放控制措施有效性評估和改善工作機制。
三、防治工業污染
(一)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,改善環境質量,防治環境污染,保障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,促進技術進步,制定本技術政策。
(二)本技術政策為指導性文件,提出了防治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的相關措施,供各有關方面參照采用。
(三)環境空氣中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細顆粒物主要有兩個方面:一是各種污染源向空氣中直接釋放的細顆粒物,包括煙塵、粉塵、揚塵、油煙等;二是部分具有化學活性的氣態污染物(前體污染物)在空氣中發生反應后生成的細顆粒物,這些前體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揮發性有機物和氨等。防治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應針對其成因,全面而嚴格地控制各種細顆粒物及前體污染物的排放行為。
(四)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的生成與社會生產、流通和消費活動有密切關系,防治污染應以持續降低環境空氣中的細顆粒物濃度為目標,采取"各級政府主導,排污單位負責,社會各界參與,區域聯防聯控,長期堅持不懈"的原則,通過優化能源結構、變革生產方式、改變生活方式,不斷減少各種相關污染物的排放量。
(五)防治細顆粒物污染應將工業污染源、移動污染源、揚塵污染源、生活污染源、農業污染源作為重點,強化源頭削減,實施分區分類控制。
二、綜合防治
(六)應將能源合理開發利用作為防治細顆粒物污染的優先領域,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,大力發展清潔能源。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應優先供應居民日常生活使用。在大型城市應不斷減少煤炭在能源供應中的比重。限制高硫份或高灰份煤炭的開采、使用和進口,提高煤炭洗選比例,研究推廣煤炭清潔化利用技術,減少燃燒煤炭造成的污染物排放。
(七)應將防治細顆粒物污染作為制定和實施城市建設規劃的目的之一,優化城市功能布局,開展城市生態建設,不斷提高環境承載力,適當控制城市規模,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系統。
(八)應調整產業結構,強化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,嚴格實施準入制度,必要時對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采取限批措施;淘汰落后產能,形成合理的產業分布空間格局。
(九)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濃度超標的城市,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,制定達標規劃,明確各年度或各階段工作目標,并予以落實。應完善環境質量監測工作,開展污染來源解析,編制各地重點污染源清單,采取針對性的污染排放控制措施。應以環境質量變化趨勢為依據,建立污染排放控制措施有效性評估和改善工作機制。
三、防治工業污染
- 上一個:印染行業廢水污染防治技術政策
- 下一個:印染廢水處理的污泥來源及處理方法
